没有人再比祁同伟了解陈清泉了。
“法律的解释权在我这儿!”这可是陈清泉的名言警句。
因为这次公益诉讼,陈清泉要提前进入赵瑞龙的门下。
祁同伟的设计是:
趁他的官还不大,还没有祸害更多“外语老师”前,
提前把陈清泉送进监狱。
在形势这么严峻下,有无数双眼睛盯着。
这位陈法官还敢为了钱办出伤天害理的事。
真是应了那句“无知者无畏”。
至于为什么提出既要懂民事,又要懂刑事的要求。
因为祁同伟料到这不仅仅会是一个关系到环保的公益诉讼案件。
在一定条件下,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性很大。
让民刑双修的陈清泉来主审。
就是为了给他扣一个知法犯法的帽子。
让陈清泉自己定夺,看看能给他自己判几年。
……
志愿者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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